生下来就养着,有什么怎么办的!
当然,理论上,国孝期间纳妾生子,是明显的罪名——家孝倒不要紧,因为多半是王熙凤故弄玄虚、添油加醋。事实上的确有孝,是为贾敬守孝。然而贾敬是贾代化之子,贾代化又是贾演之子,贾演与贾琏的曾祖父贾源是亲兄弟,贾代化与贾琏祖父贾代善是堂兄弟,贾敬只是贾琏的堂伯父。这都多疏远了?哪里真的需要严格执行守孝规则呢?
就是国孝期间纳妾生子,也可以通融的,在贾府这样的人家。还记得老太妃薨,诰命入朝随祭,导致“两府无人”、“家中无主”吗?大家商量了一下,就“报了尤氏产育,将他腾挪出来,协理荣、宁两处事体”。尤氏真的产育了吗?当然没有。这样公然请“假产假”,是不是违规?当然是。可是有什么严重后果吗?
贾琏纳妾的罪名,并不止国孝、家孝两端。王熙凤说的:“国孝一层罪,家孝一层罪,背着父母私娶一层罪,停妻再娶一层罪”。贾琏把尤二姐娶到小花枝巷,并没有告知父母;让下人们叫尤二姐“二奶奶”,“竟将凤姐一笔勾倒”。这两项也是违背当时“公序良俗”的,贾琏怕了吗?尤二姐怕了吗?
至于生孩子,更不要紧了。我们可以参考另一个事例,就是秋桐。
贾赦把秋桐赏给贾琏为妾,是在偷娶尤二姐之后、尤二姐怀孕之前。要知道贾赦虽然不靠谱,毕竟是袭着官的,身上有功名。难道他就不知道“国孝期间纳妾”的罪名?他敢这样做,就说明已经过了国孝期了——“凡有爵之家,一年内不许筵宴音乐,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”,国孝是有时间期限的。尤二姐在此之后怀孕,又有什么要紧的?
就算尤二姐怀孕的时间提前,恰在老太妃薨逝期间,也完全可以找个借口遮饰。《甄嬛传》里,为了让废妃回宫,雍正不是大手一挥,直接给甄嬛加了十岁年纪吗?贾府也可以将尤二姐怀孕、生产之事秘而不宣,事后再给孩子改个生日,错开国孝期,不就行了?
现代人生孩子在医院,日期要登记在电脑系统里,不容易更改。但是在古代,甚至到了民国,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。《金粉世家》里冷清秋未婚先孕、奉子成婚,婚后七八个月就生下了孩子。婆母金太太批儿子:“你为什么不早点和我说?我早知道了,把她送到南方去过几个月,等着孩子有几个月再回来,就也省得亲戚朋友生议论了。”就是这么简单。
“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人”,古代的规则是为平民而设的,贾府可是特权阶层。
当然,这一切,都建立在贾府繁荣兴盛的基础上。贾府势派,就没有人敢拿这样的小事去找他们的麻烦,一切都好遮掩。如果贾府败落,尤其遇到犯罪追究的情况,那“墙倒众人推”,任何小罪都可以拿出来说事儿,雪上加霜,多添一道罪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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